DB6540∕T 044-2024 新梅有机栽培技术规程(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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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E0E58AC39CD43208D7E72DC8B5E5B0A |
文件大小(MB): |
0.32 |
页数: |
12 |
文件格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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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2024/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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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ICSICS,65.020.20 65.020.20,CCSCCSCCS,B 05 6540,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地方标准,DB 6540/T 044—2024,新梅有机栽培技术规程,Technical regulations of organic cultivation for Xinmei,2024 - 07 - 15发布,2024 - 08 - 15实施,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DB 6540/T 044—2024,I,前言,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本文件起草单位: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林业科学研究院、伊犁职业技术学院、伊犁师范大学、伊宁县林业和草原局、伊犁州治蝗灭鼠指挥中心,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卢磊、唐金、张伟、梁飞、陶俊、周晶、齐荣霞、马友福、赵兵、焦子伟、孙清花、朱秋萍,本文件实施应用中的疑问,请咨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林业科学研究院,对本文件的修改意见建议,请反馈至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伊宁市飞机场路259号)、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林业科学研究院(伊宁市飞机场路259号)、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伊宁市艾合买提江街南路390号),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联系电话:0999-8236296;邮编:835000,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林业科学研究院联系电话:0999-8224786;邮编:835000,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0999-8390185;邮编:835000,DB 6540/T 044—2024,1,新梅有机栽培技术规程 新梅有机栽培技术规程 新梅有机栽培技术规程,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新梅有机栽培产地环境、品种选择、栽培、土壤与水肥管理、有害生物防治、果实采收、采后处理、记录要求等,本文件适用于伊犁河谷适宜新梅栽培区域,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3095-202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5084-2021 灌溉水环境质量标准,GB 15618 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T 19630-2019 有机产品 生产、加工、标识与管理体系要求,NY/T 525 有机肥料,NY/T 884 生物有机肥,DB65/T 3427-2012 特色林果基地防护林建设技术规程,DB65/T 4559-2022 特色林果 新梅绿色生产技术规范,3 术语和定义,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4 产地环境,园地应选择距离城市、交通主干线、工矿区、工业污染源、生活垃圾场5 km以上的区域,且在3年内未使用过化学农药和化肥,并与常规种植区隔离或设有缓冲带。土壤环境质量符合GB 15618的要求;灌溉水质符合GB 5084-2021的规定;环境空气质量符合GB 3095的规定,有毒有害气体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不得超过GB 3095中的相关规定;配套防护林建设应按照DB65/T 3427的规定执行,5 转换期,常规新梅园按照本文件的要求进行管理,至少经过3年的有机转换期,新开垦的、撂荒36个月以上的或有充分证据证明36个月以上未使用化学农药、化肥的地块,也应经过至少12个月的转换期,6 品种及苗木选择,6.1 品种选择,DB 6540/T 044—2024,2,选择通过自治区林木良种委员会审定的新梅1号,新梅2号、新梅3号和新梅4号良种。4个品种可互为授粉树,主栽品种和授粉品种配置比例为5:1~9:1,6.2 苗木选择,按照有机生产方式培育或繁殖的苗木,苗木质量等级应符合DB65/T 4559-2022的要求,7 栽植,7.1 栽植密度,株行距宜为(3~4)m×(5~6)m,7.2 栽植方法,栽植时采用穴植,每穴施入15 kg~20 kg的有机肥料,或每穴5 kg~10 kg的生物有机肥,与表土拌匀,有机肥料和生物有机肥应分别符合NY/T 525、NY/T 884的要求。按照三埋两踩一提苗的方法进行栽植,栽植后灌足水。栽植过程应符合GB/T 19630-2019的要求,8 土壤与水肥管理,8.1 土壤培肥,使用经过无害化处理的牛羊粪农家肥、粉碎的修剪枝条、杂草、落叶、有机肥料等补充土壤有机质和养分,8.2 施肥,8.2.1 基肥,秋分前后结合改土培肥的方式深施有机肥,可以采用沟施或穴施,腐熟农家肥施肥量为2000 kg/667m2~3000 kg/667m2,或生物有机肥施肥量为1000 kg/667m2~1500 kg/667m2,8.2.2 追肥,萌芽期、幼果期和果实膨大期等需肥高峰期追施氨基酸、腐殖酸、沼液肥等生物或植物来源肥料,量少次多,施肥量3 kg/667m2~5 kg/667m2,可施用GB/T 19630-2019标准允许的天然矿源肥料、禁止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化学肥料,8.2.3 叶面肥,花期、落叶前25天可分别喷施1次0.2%~0.3%浓度的硼砂,生长季结合病虫害防控喷施0.3%~0.5%浓度矿物源氯化钙2次~3次,使用其他叶面肥应符合GB/T 19630-2019的要求,8.3 果园生草,新梅行间自然生草或人工生草,人工生草可选择黑麦草、三叶草、毛叶苕子、苜蓿等。应选用未经化学及辐照等可能引起污染的方法处理的草种子。播种量黑麦草2.5 kg/667m2~3 kg/667m2,三叶草1 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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